搜索
查看: 108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朋友圈吐槽压力被老板解雇,和2号人事部一起来看看是怎么一回事吧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8-6 11:0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常工作生活中,我们基本都会用到微信,那么在朋友圈吐槽一下工作压力,被老板看到会有什么结果呢?接下来随着2号人事部一起来看看这位网友因为在朋友圈吐槽压力被解雇的案例吧。

【案例回顾】
20176月,张女士在北京某美容公司做库管,20176月某日,其因家庭琐事烦恼,便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了一条微信状态,被同是自己“好友”的公司唐老板看到并评论道:“如果一份工作让人如此悲伤,不做也罢!”“你把我置于何地?周扒皮,刽子手?!这是公众平台,请所有员工自律!”张女士忙在微信里向其解释说:“唐总,我一直都非常尊重您,我说的和您说的不是一回事。”不久以后,因为此事张女士被公司辞退。
随后,李女士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认为其于201368日入职北京某美容公司,并一直担任公司库管一职,而唐老板因误解了她在微信朋友圈发表的文字,并将她辞退,是违法的。因此,提出该公司应支付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请求。

【案例解析】
法庭经过审理后,劳动仲裁做出公司需赔偿李女士2万余元的裁决后,该公司不服裁决,起诉至海淀法院,称李女士于201765日自行提出离职并于66日办理了工作交接。李女士是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故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最终,海淀法院判决改公司支付李女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4万元,并支付工资差额140余元、未休年假工资6000余元。
随着社会生活信息化、网络化不断深入,已经深刻影响到我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方式,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边界逐渐模糊,劳资争议的环境悄然之间也在发生变化,由传统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的“面对面”争议逐渐变向虚拟的网络空间,并且不再受到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的限制。
最后,2号人事部借此案提醒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微信等互动交流平台之上,应当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特别是在工作群、办公群中发言更应当谨慎,避免发生类似劳资争议。即使是没有出现劳动争议,也会让你在领导心中打上标签,这是得不偿失的事情。




本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附件,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附件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博客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麦屯网

网站简介:专业发烧音乐试听,最新专辑,发烧器材评测,音乐影视信息交流。

联系我们

  • 反馈邮箱:sorry16817#gmail.com

麦屯博客 |网站地图

Powered by maitun.net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